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

身體詩學:〈身體即自由〉


        自由戀愛與傳統相親,以何種方式步入婚姻、結合家庭的方式會比較幸福呢?我不知道。但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的名句,或許可作為參考的視角:「所有的幸福家庭都是相似的,每個不幸的家庭有它自己的不幸。」——《安娜‧卡列尼娜》

        在陳錫如〈自由女〉一詩中,提出「自由戀愛」的危險性,然而,這是一種提醒,或是一種反動的修辭呢?光讀詩,讀者無從得知。看似客觀陳述的事實,背後可能隱藏傳統觀念的桎梏。這無關傳統與現代的衝突,我關注的是為戀愛付出的代價,以及付出代價後的人生,該如何是好的過程。

世情兒女未通曉,雅慕自由常不少。秋扇一經被棄捐,始知鑄鐵錯非小。

        談戀愛是好的,談錯的戀愛,或許也是好的。德國大文豪歌德不是曾點醒世人:「我愛你,與你何干。」是的,放寬心吧。在幸福與不幸之間,端看人們的選擇與運氣,這有點以前曾看過的電影《偶然與巧合》,或古代樂府詩:「花開堪折直須折,莫待無花空折。

        追求自由戀愛與同性結婚,說來正好,在台灣文學的經典作家中:鍾理和恰好是最好的觀察對象,同時,他也是陳錫如〈自由女〉、〈同姓結婚有慨〉詩作的反例。
        
  同姓由來名分嚴,結婚難免起疑嫌。族宗果得通姻譜,媒妁何煩下粉奩。
  作嫂作姑全體備,為甥為姪一身兼。堪嗟周禮循行久,古制如今已不參。

〈同姓結婚有慨〉從宗族同性的觀點,若同性通婚,將造成親謂稱呼的混亂,破壞傳統社會自周朝以降的禮法觀點,而古代律法也將蕩然無存。詩人從傳統觀點切入,談論當下他觀察到的同性結婚現象,並提出看法,認為年輕人不該忽視周朝以降的禮法,這是不容許的行為。

由此觀點,回望鍾理和(1915-196026歲與鍾台妹的同姓婚姻,導致兩人無法在傳統的客家鄉親面前,結為連理。為了婚事,兩人私奔至中國,直到二戰結束後,方回台灣。這種為躲避同姓聯姻下的傳統觀,勇敢追求自由戀愛的例子,在台灣文學史,非常罕見。鍾理和回台後,感染肺病,在松山療養院療養一年多後,切斷七根肋骨後,返回南部美濃休養,在貧病交迫的景況下,仍努力追尋他的文學夢。據傳,他在死前仍埋首致力寫作,咳血而死,後世稱之為「倒在血泊中的筆耕者」。

*鍾理和日記書封
根據〈鍾理和的自我介紹〉一文中提到:「讀畢一年半的村墊,翌年——我十九歲——我家自屏東縣遷到現居地來開拓山林。在那裡我認識了一個農場的女工,後來又愛上了她。但不幸,我們都是同姓。我們受到舊社會壓力之巨和為貫徹初衷所付代價之巨,是無法在這裡形容的。這是我生平又一次大刺激;被壓迫的苦悶和悲憤幾乎把我壓毀……」從上述可知,為了堅持同姓婚姻的初衷,對於鍾理和而言,簡直是滿腹辛酸史,更曾經因此將次子立民夭折的哀痛,歸咎為同性婚姻的詛咒。

在《鍾理和日記》中,作家清晰地描寫私奔日的場景:「在別人或者在別的場合,由戀愛而結婚,該是人間最輝煌,最快樂的吧!而我們的場合,則連結婚這一名詞也不可為我們所有。你,我,灰沉天氣,霏霏細雨,和——一隻漂泊的船……這些,便是當日參加我們的『結合』典禮的一切。別人的蜜月旅行,卻變成我們的逃奔了。逃到遠遠的地方,沒有仇視和迫害的地方去。」這是鍾理和在1950年間,在松山療養院治療時,寫下的證詞,由於寫下日記的隔天,他將接受開刀治療,手術結果假設沒成功的話,將是一翻兩瞪眼的生死離別,因此,他在日記中,寫下內心最真實的證詞。誠然,從鍾理和的眼中,同姓結婚的桎梏是一種仇視和迫害,這詛咒,伴隨為後半輩子揮之不去的陰影。

        在我國小的時候,二十世紀末的客家庄孩童間也會有純純的愛戀,不過小孩子不知從哪學來的傳統,總會偷偷地謠傳,「ㄟㄟㄟ,你跟她同樣都姓陳耶,喜歡也沒用,以後又不能結婚~」天啊,那是什麼樣的概念,談戀愛馬上就想到結婚了,果真是天真的概念啊。

隨著時代快速變遷,同姓婚姻在當代社會,也許不再成為問題,甚至,「同性婚姻」在美國終於突破非法的限制。這讓我想起最近看到的一則電視廣告,內容有三則,文案一:「生理期我是女王,畢竟我在流血打仗」、文案二「你只看到性別,我們看到愛情」、文案三「撂倒的不是男人,而是對女人的偏見」文案著重在女性意識的展現,然而,過去的戀愛觀,總是以男性為主體的概念,如今,在大眾意識之間,顯然戀愛的典律,正快速轉移中。

        拋開既有的框架,結婚該有各種浪漫的形式。張麗俊〈空中結婚〉一詩,描寫另類結婚的儀式,搭乘熱氣球在空中結婚。詩人以男鵬女鳳與飛行的意象結合,接著以碧漢、青天描述空中的自由與開闊,見證愛情修成正果的美妙。


*台東鹿野高台的熱氣球活動

萬里扶搖上,鵬飛鳳偶緣。紅絲牽碧漢,紫帳掛青天。
那得同衾夢,難安共枕眠。乾坤留正義,世界在床前。

  是啊,身體應該是自由的。無論性別,浪漫的結婚儀式仍是許多人畢生的夢想與美妙回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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